张仪,全省标兵!
6月3日至6日,第四届浙江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浙江分院圆满举办。此次业务竞赛旨在进一步加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刑事执行检察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执法监督水平,培养业务骨干和优秀人才。来自全省三级检察院的49名选手同台竞技、现场比拼,历经三天三个环节的激烈角逐,最终产生10名标兵、10名能手和2个“优秀组织奖”。拱墅区检察院干警张仪荣获第四届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标兵!
张 仪
拱墅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
获奖感言
两个月的备赛时间转瞬即逝,回想起竞赛经历,我体会到了备战中挑灯夜读的艰辛,体会到了赛场上激烈角逐的紧张,更体会到了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点滴积累的重要意义。“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我将以此次竞赛作为新的起点,勇挑办案重担,努力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能力水平,在大量的案件办理中积累经验,努力成为“办案大户”。发挥自身专长,不断提升和完善自我,为检察事业添砖加瓦。
第四届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
业务竞赛标兵
洪熠萌
建德市人民检察院
沈少晨
海宁市人民检察院
张 仪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
曹景周
余杭临平地区人民检察院
盛 林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梅骏峰
衢州市三衢地区人民检察院
宋 洋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
王 菲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陈彦甫
泰顺县人民检察院
沈春凤
余杭临平地区人民检察院
左五为拱墅区检察院干警张仪
此次竞赛最大程度地模拟实战办案,设置综合业务知识笔试、案件审查与文书制作笔试和面试答辩三个环节,题目紧扣刑事执行检察日常监督办案实际,全方位考察参赛选手的业务理论、实践办案、释法说理与临场应变等综合能力,全面检验参赛选手在具体办案中坚持“三个善于”、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执行检察案件”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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